欧阳泉华被决定逮捕!曾被批“特权思想严重,品行恶劣”
2025-09-04 21:40:56
利益相关速看,山东东平县这些地方要征地拆迁了
近日,山东东平县旧县乡尹村的部分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东平县人民政府发布启动征收公告,详细内容如下,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家吧!

为保障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东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位于246省道以东,北至尹村一村村委会土地,南至尹村一村村委会土地,西至尹村一村村委会土地,东至尹村一村村委会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旧县乡尹村一村村委会。

地块用途:公共事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进一步提高旧县乡医疗卫生条件。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卫生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7月27日至2025年7月30日由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25〕74号)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关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25〕357号)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委会、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东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律师提示:
土地征收公告是土地征收之前,征收方对于征收土地的范围、土地使用人、征收目的及用途向相对人及社会大众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一种方式。土地征收的相对人或者有利益相关的人在看到征收公告后,对此有异议的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征收的主体提出书面的意见,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因拟征地公告仅是征收主体提出的一种方案,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未产生实际的影响,因此在实践中一般会被认定为行政过程性行为,不具备可诉性。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意见对被征收人来说就显得更加重要,因此相关人员看到公告一定要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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